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为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董君舒在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8年2月18日)
我代表中共江西省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07年、研究部署2008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省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讨论研究了我省反腐倡廉工作。省委书记苏荣同志出席今天的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遵循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江西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尤其要注重把握和突出以下三点:
一是要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保证和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新形势下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置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把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做到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相合、措施相配。着眼于维护政令畅通,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眼于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党风政风建设的新问题、新矛盾,严肃处理妨碍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行为;着眼于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始终牢牢把握大局、自觉服从大局、有效服务大局。
二是要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和谐江西建设。党风政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群众利益是纪律检查机关践行党的宗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障民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行为;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是要进一步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扎实推进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和改革等各项工作,把惩治的威慑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防治腐败的各个领域、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使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各级党委要把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的局面。
二、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7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求真重效,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了监督检查,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进一步落实。一是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查处案件456起,7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二是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查处案件10起,对10家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挂牌督办。三是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对规划审批、开发建设和房屋销售等三个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共立案57起,28人受到党纪处分。同时,加强了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暂停建设了53个违规项目。五是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和娱乐进行专项整治,全省40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128个单位受到通报批评。六是对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责任事故146起,154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七是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理有关问题投诉1108件,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八是开展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以及对林权改革工作、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
(二)加强了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一是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全省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34起,清退违规收费金额1215万元,11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其中11人被撤销校长职务。二是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力度,省属医院首次开展了全品种招标工作,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达8.5亿元,中标价格平均降幅33.4%。三是开展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撤销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6215项,撤销率99.1%。四是开展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清理,取消通行费减免待遇车辆18000余辆。五是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查处公路“三乱”问题56个,8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六是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160件,减轻农民负担3492万元。推进了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对政府补贴给农民个人的财政资金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七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全省12694个行政单位和基层站所、2328个服务窗口、2651所公办中小学校和842所公立医院参与了这次评议,并根据评议意见进行了整改。八是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建设,省、设区市和72个县(市、区)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省“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实现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的互动,为群众解决问题1246个。
(三)加强了办案工作,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26766件(次),立案5139件,结案5115件,处分5540人,其中,市(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91人。给予党纪处分4400人,其中开除党籍641人,撤销党内职务87人。受政纪处分1391人,其中开除公职140人,撤职178人。省纪委、省监察厅查处了省广电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柱清,上饶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程爱平,抚州市政府原副市长邱火明等严重违纪案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新成效。查结商业贿赂案件500余件,涉案金额7700余万元。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注重提高办案水平,增强突破案件能力,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切实维护党员的合法权利。对一些信访件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查核,为97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四)加强了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协助建立了瑞金中央纪委监察部旧址暨全国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已接待观众3000余人。在豫章监狱建立了江西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61家单位4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教育。开展了全省勤廉兼优先进典型评选,举办了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配偶廉政专题研究班,开展了全省廉政故事大赛。认真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会同有关方面建立了“江西党建移动信息平台”,每周免费给全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加强对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案件报道工作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
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省234名党员干部上交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折合人民币共248万元,53名党员干部因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等受到查处。清理领导干部超编、超标车55辆,查处领导干部参与赌博165名。清理纠正了全省广播电视系统部分党员干部在网络公司兼职问题,上交了违规酬金。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积极稳妥开展自查自纠,全省有31人主动说清问题,上交了违纪金。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在全省农村实施了以“创建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体系、创新便民利民的服务方式”为主题的“双创”工程,制定了《江西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建立行政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
(五)加强了制度创新,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进一步推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对2006年设立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11个设区市和95个县(市、区)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80%的许可项目进入中心办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票决制、任期制、试用期制等制度积极推行。政府重大项目投资监管得到加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建设以及省直管县和乡财县代管等工作稳步推进。继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全省出让经营性土地1024宗,100%实行了“招拍挂”方式;发包建设工程项目4066个,公开招标项目2255个,应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率100%;产权成交784宗,成交价35.6亿元;政府采购规模达到52.2亿元,增长55%。积极推进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7个设区市和部分县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厂务、村务公开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继续深化。
(六)加强了监督工作,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认真落实“三谈一述”制度。全省共有37581名领导干部参加了述职述廉。各级纪委负责人与3312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与786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900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认真落实巡视制度。省委巡视组对9个省直单位、12个县(市、区)进行集中巡视,对11个设区市和部分省直单位贯彻省党代会情况开展了专项巡视,对2006年巡视的14个县(市、区)进行了“回头看”。完善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得到加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17个省直单位落实反腐倡廉牵头任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全省共有382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50人,组织处理32人。
一年来,省纪委常委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注重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省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建立机关督查工作制度、常委挂点基层制度和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汇报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十个严禁”的规定,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呈多发态势,有的党员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土地批租、项目审批、人事任免等活动,索贿受贿;有的宗旨观念淡漠,对群众疾苦不关心,甚至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惩防体系建设刚起步,制度建设任务很重,抓落实的任务更重;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需要加强和完善,一些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