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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区法院专业审判凸显优势
【稿 源】 每周文萃 【作 者】 【发表时间】 2006年12月25日 15:14:10

    本刊记者  宋铭宝 朱 兴 通讯员 兰 莉

    在“德仕“经商的15户经营户笑了,经过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三庭的多次调解,他们终于与开发商“德仕”房地产公司达成了一致协议,15户经营户解除与德仕的租赁协议,由“德仕”按比例协商退还已交纳的租金。这只是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成立以来所审144案例中的一例。

    据天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赵宽辉介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新疆房地产业发展迅猛,其间涉及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而其中关于房屋租凭纠纷占了很大比重,在乌鲁木齐的8个基层法院中,天山区法院是较大的基层法院,案件类型比较多,除了知识产权以外的案件基本上都有,为了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人们的诉求,培养一批在某一领域自身素质高、专业水平强的法官队伍,正确而及时地审理好房地产案件,让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在乌鲁木齐两级法院系统中较早成立了民事审判三庭,专门审理房地产、不动产相邻关系纠纷、农业承包合同、房屋及土地租凭合同和建设工程等案件。

    “成立民三庭是顺应时势之举。”赵宽辉书记如是说。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开发市场的不规范,特别是在房屋租凭方面,由于利益的驱使,出现开发商重复招商,动用武力强制招商,开发商或承租商不按法定程序招商和解除租凭合同,甚至动用武力雇人强制转让租凭经营权,导致开发商与承租商新、旧承租商之间矛盾不断,承租商利益受损,案件不断,并且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一旦处理不好,容易出现群访事件的发生,出现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从民三庭的统计来看,从2006年5月10日承办第一个房地产纠纷案件到7月13日就受理了房地产案件144件,并且这个数量还在急剧增加。另外,今年房地产案件种类也增加了新的内容,既有房屋典当,也有中介佣金等新类型。

    据赵宽辉书记介绍,为了审理好房地产案件,天山区人民法院专门选出了从事审判工作多年、审判经验丰富、专业知识较强的法官组成了民三庭,专门从事房地产案件的审理。

    据介绍,为了培养一支房地产案件审理的专业法官队伍,天山区人民法院还将根据不断增加的案件,加大法官队伍的培训力度,坚持在实践中练兵和在工作中提高相结合,以提高法官的审判能力和业务素质;坚持学习专业知识与解决审判业务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相结合,以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法官个人自我学习、自我提高与法院集中辅导学习相结合;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到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锻炼学习,邀请高院、中院优秀法官到民三庭指导业务,多向交流,以培养和造就房地产案件审理的行家里手和专门法官,在学习内容上力求“专”,适应专业化建设的需求,在学习的基础上,对带有普通性、典型性的房地产案件要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并形成统一标准,方便审判实践。

    据了解,小西门是一个比较集中的商业区,房屋租赁和摊位租赁多,纠纷也多,一旦处理不好,容易出现群体诉讼案件。因此,在审理摊位使用权和安置补偿这种带有倾向性群体诉讼时,民三庭集中合力妥善解决群体诉讼。

    在采访中,赵宽辉书记强调,依靠法院依法判断房地产案件只能从法律角度解决诉求,但有些案子虽然审理判决了,但可能还会激化矛盾。因此,民三庭在处理房地产案件时重点放在诉讼双方的调解上,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冲突,消除矛盾激化的隐患,同时,到法院解决房地产纠纷不是唯一的途径,政府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要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从源头上遏制房地产纠纷的产生。


(责任编辑: 黄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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