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庇护造假状元郎太荒唐
重庆今年文科状元何川洋,是否会因少数民族身份造假而被取消上大学资格,是最近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昨日上午,重庆市教委等有关部门透露,按重庆市2009年高考招生少数民族加分问题调查情况的通知,由于何川洋造假一事在考生加分资格公示期间已被查处,其行为尚未构成加分事实,因此取消其享受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并不意味其录取资格被取消。(7月1日,羊城晚报)
看到这则消息,笔者实在为重庆市教委大胆妄为庇护造假状元郎的行为感到震惊!
首先,重庆市教委完全无视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4月22日,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曾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 身份有关规定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身份变更为少数民族身份的考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有关责任人员也将受到处理。既然行政机关已经有如此具体的规范性文件,那么只要何川洋民族身份造假的事实得到认定,那么他唯一将要面对的就是被取消录取资格。
重庆市教委的理由是其行为尚未构成加分事实,只是取消加分资格,并不意味其录取资格被取消。这种违背常理的说法,就像是一个小偷偷东西时候,被人发现并制止,小偷并没有得到想偷的物质。难道就说这个人没有发生偷窃行为吗?还有强奸未遂案件,也不能定性为犯罪吗?真是荒唐之极的说法!显然,如果何川洋不是高中状元,或许就难以发现其造假。
取消录取资格,是不是太残酷了呢?国家的规定是否合理呢?现在民族造假加分问题愈演愈烈,如果不从重处罚,对于其他的考生难道不残酷吗?公平吗?尽管是其父母或者说是姑姑操作,如果这样就会减轻处罚,那么谁都可以说不是自己的责任,那么这条规定将形同虚设。
何川洋也并非无辜的,伪造少数民族身份相信学校一定是三令五申,也知道后果,即使是父母或者亲戚所为,他也不可能不知情。在利益诱惑面前缺乏正义之一,至少是默认弄虚作假行为,这样的状元郎不要也罢!
有关部门必须取消其录取资格,也算是让何川洋在痛苦中接受教训。
作者:盘和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