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无会月的规定太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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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确定了九项有关加强节约的规定。要求大力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确定每年的4月、5月、8月、10月为无会月,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召开全市性会议。(4月5日《珠海特区报》) 为大力精简会议,山东烟台市居然确定每年的4月、5月、8月、10月为无会月,可见对“填会海”的决心有多大。然而这样的规定不免让人生疑:每年的这4个月不开会,那么其它的8个月就可以开了?如果这4个月中恰好都有“特殊情况”,那不是照样要开?如此作派是否过于机械?这样的规定又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我们提倡少开会、开短会,是指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开小会的不要开大会,能开电视电话会议的就不集中到市里开,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开。其目的是把官员们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为老百姓所需要干的大事、好事和实事上,便于集中精力、争取时间、抢抓机遇、谋求发展,因而是一种求真务实的体现,也是减少会务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必要措施。但是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并不是从此就不再开会了。开会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上情下达的渠道,是聚在一起集中智慧商议事情,是实现国家管理的必要手段,因而必要的会还是要开的,而且还不能少,该开的会一定要开,而且要开好。 所以我说,那些空话、大话、套话的会议,那些程序繁冗、刻板沉闷的会议,那些大会套中会,中会套小会的会议,令人深恶痛绝,理应大刀阔斧地改革;但过于机械地把每年某月定为无会月同样不是求真务实的表现。 作者:冯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