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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霍耀山缘何能如此耀武扬威?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10月07日 09:51:53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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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孝义市东风煤矿从2006年3月开始,在短短不到3年时间里,这个核准年产9万吨煤的小煤矿,被3次非法倒卖,倒卖的背后,则是孝义市公安局中阳楼派出所所长霍耀山参股经营、甚至伪造政府文件骗取工商登记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10月6日 《中国青年报》)

    从报道中我们看到,这原是一家全民所有制煤矿,在改制后2006年法人体表变更时,由于接手的法人代表人成某曾向孝义市公安局中阳楼派出所所长霍耀山借款550万元,结果整个煤矿逐步被霍控制,而后吕梁市纪委根据相关举报对霍耀山调查并予以“双规”。查案期间,吕梁市纪委确认东风煤矿为成够生所有,但霍耀山被解除“双规”后通过伪造文件形式将该煤矿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田新民(霍耀山儿女亲家)名下,而有关部门对霍目前仅是免职了事。

    从表面上看,霍耀山有非法参股煤矿、涉嫌伪造政府文件之过,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有敷衍从轻之嫌,但霍耀山耀武扬威背后的缘由更耐人寻思,更令人愤慨。

    为坚决纠正官员入股煤矿问题,从2005年8月,中央有关部委曾设下大限,要求在当年9月22日之前主动撤资则既往不咎,大限之后仍不撤资一经查出则严惩不贷。中央纪委2007年10月12日发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解释》,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情节严重者可开除国家机关和国企工作人员党籍。

    然而,我们看到霍耀山虽然入股煤矿曾在2007年被当地纪检监察部门 “双规”, 吕梁市纪委调查结论认定霍耀山入股经营煤矿的事实:霍耀山入股570万元,吕梁市纪委没收霍耀山分红款410万元,却再无处理下文,虽说霍被主管局免了职,但从报道丝毫看不到免职与参股煤矿的因果关系,这种轻描淡写处理的背后,笔者以为是当地有关部门对官员投资入股煤矿司空见惯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而正是如此纵容,让霍耀山才敢解除“双规”后敢于伪造政府文件,从容变更法人,更加耀武扬威明目张胆的从违纪走向违法。

    同时霍耀山570万元的入股资金从何而来,我们不敢非议,但报道对此却没有任何疑问,反倒让人生疑,难道当地公务员都是身家百万,以至当地监督部门和民众都不足为奇。

    可以说霍耀山伪造政府文件手法并不高明,甚至从部门名称、标题都有错,然而却能一路绿灯,通过有关部门审核。顺利过关的背后让人深思,难道当地很多参股官员们都是如此退股蒙混过关的?同时也让人怀疑职能部门的清白。

    有感于此,笔者以为,让一个霍耀山不再耀武扬威并不难,难得却是让所有霍耀山能不再猖狂,对此我们还须拭目以待。

    作者:卢云东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天山网作者来稿 责编: 王大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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