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奉节县结合当地农村实际,建立了以“三长”为核心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发动民力群防群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他们的这一做法,令人为之称道。
所谓“三长”,即在场镇及社区居委会等人员结构复杂、治安隐患多、管理难度大的地方成立治安义务巡逻队,推选队长;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按每30户至60户,确定治安中心户,推选户长;在幅员较大、人口稀少、居住偏远、治安状况相对较好的地区划定治安中心片,推选片长。担任“三长”的人必须政治素质过硬、文化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强、在当地群众中威信高、具有一定政策法律知识,并经过组织推荐、民主选举等程序产生。目前,该县已建立了1488个“中心户”、325个“中心片”、105支治安巡逻队,1918名“三长”。(见2008年9月21日新华网)
重庆市奉节县建立“三长”治安防控体系的做法之所以值得称道,就在于它有诸多好处:最直接的好处当然是促进农村地区治安形势好转。去年,该县共破获刑事案件828起,破案率同比上升13.4%,其中“三长”治安防控体系的作用功不可没。这一体系建立的另一个好处,是在疏导缓解矛盾、预防“民转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县去年“三长”调解征地拆迁补偿、婚姻、家庭、权属、资源、债权债务等纠纷3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8%,预防了多起“民转刑”案件发生,促进了社会稳定。这一体系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破解了警力不足的难题。时下,农村警力薄弱是一种普遍现象,尤其是地处偏远、民居分散的地区尤其如此。“三长”体系的建立,不仅增加了农村居民的安全感,而且为公安机关助了一臂之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据此,必须深入开展平安农村建设,以创新精神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农村安定有序。重庆市奉节县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以“三长”为核心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意义就在于此。他们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作者: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