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城南试验小学发生惨剧:4名小学生在教学楼走廊上玩耍时等待上课,被一名男青年从四楼扔到楼下,1女3男4名学生受伤,其中一名男生遇到树枝阻拦,缓冲后落地仅受轻伤。事后查明,肇事男子叫胡奇志,32岁,系衡山县沙泉二中教师,因精神病已在家休养4年,因其妻子在城南实验小学教书,儿子也在该校就读。事发前,曾与妻子发生感情纠纷。
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应该说是很清楚,可一些媒体报道的标题却让人感到迷惑。有的为《湖南衡阳:精神病教师将四名学生扔下楼》,有的为《小学老师突发精神病,将四名学生扔下楼》等。
前面一个标题看起来虽然吸引读者的眼球,但有一些歧义。不错,胡奇志确实是一位因患精神病而在家休养的教师,不过他并非是案发所在学校的老师,也不是在岗的老师,准确的讲他只是这所小学一位教师的家属。而仅仅看标题中的词汇“精神病教师”,很多读者可能会被误导,以为是哪一所学校的在岗老师犯下如此的惨剧。
后面一个标题就更是错得离谱了。道理上面已经讲到,胡奇志只是衡山县城南试验小学一位女教师的丈夫,也就是他只是教师家属,而且他在休养以前是一位中学教师。无论如何和“小学教师突发精神病”这样的表述不符合。
谁都知道精神病患者由于缺乏行为控制能力,是不能做老师的。用前面一个标题,没有仔细阅读文章的读者肯定会认为当地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严重失职,连精神病患者都让其混入教师队伍;用后面一个标题,除了严重的“题文不符”之外,更会给千千万万的家长带来恐惧,为自己孩子的入学安全担忧。近些年,媒体不断报道一些学校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的学校,一些禽兽教师的恶行,早就让一些家长心生忌惮,老师的整体形象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个时候,如果又出来一位精神病老师,还将学生扔下楼,那还有谁敢让孩子去上学。
所以,笔者在此也希望有关媒体能够把好关,不要为了争夺读者的眼球,或者是为了其他的一些原因,把精神病的帽子随便扣,一定要弄清到底是谁得了精神病?
陈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