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城武汉青山区红卫街派出所,54岁的张某拿着7张汇款凭证,声泪俱下地向民警诉说自己中“富婆”借种生子圈套、被骗8000多元的经历。我们在对骗子痛恨的同时,难以对张先生这些人完全表示同情。因为道理很简单:天上不会掉馅饼!
近年来,骗子以“富婆”名义设置陷阱的案件屡屡发生。她们通常的做法是:通过婚介公司在一些媒体特别是非法小报上刊登广告,声称自己拥有多少多少资产,需要人帮助其搭理,或者称要借重生子支付巨额报酬。婚姻骗子的征婚条件很宽很低,往往只有年龄要求,既不强调学历和经历,也不管是否有经营经验。一旦接上头后,便编造种种理由索要钱财,或将应征者千里迢迢骗到某城市,骗顿吃喝、弄点钱就人间蒸发。今年2月28日至3月17日,在不足一个月时间内,就被婚介和骗子以支付定金、“支票取现费”、公证费、风险费、个人所得税等名目,先后7次被骗去8300多元。
骗子固然可恨,也须严厉打击,但被骗者也难以被人同情。以文中开头的张某被骗为例。骗子自称31岁,借种对象为60岁左右男性,许诺借种成功后支付260万元报酬。只要稍微动脑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其中有诈。你想想,一个拥有巨额财产的“富婆”,且年纪轻轻,若真的需要“借种”,即便不支付一分钱报酬,将有多少年轻男性会趋之若骛!何须60岁老人?再进一步想想,一个60岁的老人,即可一白白占有年轻女性的身体,又可以轻易得到260万元财富,天下哪有吃了免费午餐还能一夜暴富的好事?由此看来,被骗者教训是沉痛的。作为媒体,则不能为了一点点广告费收入,什么广告都登。刊登这样的广告,无异于为虎作伥。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工商管理、质量监督、公安等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其中包括对婚姻骗子和非法中介严厉打击,不能简单地罚款了事,也需要对骗子的行骗行为及时予以揭露。果真如此,相信掉进“富婆”陷阱的傻冒就会大为减少。
作者: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