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的举措,颇值得期许。
央行和银监会《通知》对金融机构提出了4个方面12条要求。这一《通知》的作用,应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理解:其一,促进金融机构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建设发展大局。坚持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金融机构需要从这一大局出发,科学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形成促进企业合理利用土地的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换言之,金融机构不仅要注重经济效益,同时需要重视社会效益。其二,利用金融杠杆推动国家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落实。无论工业企业,还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均离不开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通知》紧紧围绕企业对土地使用这一核心问题,对金融机构信贷制度、贷款流程、合规审查、项目管理、金融服务等各个环节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只要金融机构依规办事,就会利用信贷手段,对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起到促进作用。其三,引导金融业在民生建设上发挥积极作用。分析《通知》不难看出,在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上,可谓有保有压、有进有退。在禁止和限制违规、浪费、闲置土地项目贷款的同时,《通知》要求对5类节约集约用地的项目予以金融支持,特别是提出优先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这不仅有利于保证国家的土地政策的落实,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精神。其四,力保金融机构减少或规避金融风险。今年以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经济大环境和影响,社会各方对房地产市场的走势相继出现观望态势。在房地产盘整期发布《通知》,除了保证《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落实外,目的还在于规避银行风险。正如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的,《通知》旨在强调商业银行审慎经营法则。在目前房价走势尚未明朗的情况下,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可以避免因房价下跌而产生的坏账风险。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就整个社会经济而言,金融业的每一个动作,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央行和银监会的《通知》,显然也传递了这样一个信号,即:“下半年房地产信贷可能放松”的猜测可能已经化为泡影。因此,房地产业要想重新振作起来,还是不要像“朱坚强”一样硬挺,而应该在包括在开发利用土地在内的各个流程上守法经营,并主动地把房价降到合理的价位上,让普通百姓买的起房,以便把空置房尽快卖出去,这才是房地产业的希望所在。
作者: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