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行去年6次加息和去年10次、今年5次提高准备金率之后,货币政策发挥作用的空间已经不大,健全财政政策体系,让财政政策发挥更大作用的需求日益显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日前出席财政部组织的研讨会上提出建议,成立类似货币政策委员会的 “财政政策委员会”,以加强财政政策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每日经济新闻》8月6日)
今年两会的时候,温家宝总理曾表示,要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实现“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公共财政。财政政策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工具,要保证其“公共”性,让个人偏好和专家决策表达为一种社会偏好和公众决策,就应当通过某种决策选择机制的甄别。毫无疑问,财政决策的民主化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也是公共财政有效运行的保证。
早在2004年末,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4-2005》就建议,为提升财政政策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应组建财政政策委员会。观点提出后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但一直没有被提上议事日程。众所周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两大工具,共同构成了宏观经济理论的核心。二者虽各有分工,却相辅相成,只有协调配合,才能形成“组合拳”的威力。自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颁布以来,货币政策委员会就已成为宏观调控中重要的决策咨询议事机构,而财政政策委员会却始终“千呼万唤出不来”,难免有跛足之嫌。
这些年来,我国国家财政收入连年“超常增长”。2003年,我国财政收入突破2万亿,2005年,突破3万亿,2007年,我国的财政收入则达到5.1万元人民币。然而,与国民经济、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相矛盾的是,财政政策的调控能力较低。这些年来,重复建设、盲目投资的状况层出不穷,正是财政政策效率低下的表现。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的财政决策机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决策机关,对我国国家的财政预算、税收制度等拥有最终决策权。尽管在形式上,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但是,决策程序中的民主理念并没有得到完全贯彻,更重要的是,人民代表大会是个“全能部门”,每年也只召开一次,根本不能适应财政政策的灵活性。我国财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具体由财政部来统领,但财政部难以做到综合协调,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也大打折扣。由于缺乏一个核心的权威机构,我国整体财政得不到有效调控,财政效率损失时有发生。
在我看来,应该在国务院下设国家财政政策委员会,即组建一个议事机构,由国务院总理或主管副总理任主席,财政部部长任副主席,中央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等部委领导和相关财政经济专家等任委员。显然,这种高级别的委员会,不但有利于决策过程中的部门协调,也有利于财政政策的贯彻和执行。不过,财政政策委员会只是从机制层面上来保证财政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要让其达到预期目的,还必须存在健全的财政体制。
作者:彭兴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