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中午,重庆市渝中区3名城管队员,发现有人在金牌酒店门前占道摆摊,遂准备暂扣违章车辆,摆摊者不准队员将凉粉凉面车摊拉走,双方发生争执。在围观群众的指责下,执法人员暂时放弃了对推车人的收缴。稍事休息后,其中一名人员趁摆摊人不注意,对其胸部实施拳击。摆摊人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31日《华龙网》)
这是继今年年初,湖北天门魏文华被城管集体殴打致死后,又一位因为城管暴力而倒下去的公民。在激愤之余,我们不得不再一次质疑:城管粗暴执法何时了?
说实在的,这几年,公众对城管几乎没有什么好印象,人们对城管的指责、愤恨、痛骂不绝于耳,有的干脆就直呼其为土匪,几乎到了群起而诛之的地步。城管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面临着危机。学界甚至有声音称:政府一方面无法提供人民充分就业,也无法为绝大多数人口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却用城管制度禁止下岗失业百姓沿街设摊、自谋生计。由于双方始终在对峙中共存,冲突在所难免。于是城管人员在执法时,就把自己当成了正义的化身:你占道经营就是违规,我实行管制是在执法,你不听劝告,就是抗法。当矛盾到了解决不了的时候,动用暴力就成为解决矛盾的重要手段。于是就动手殴打摊贩,以致造成了摊贩的身体受伤甚至死亡。却从来没有考虑到,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不是让你去砸东西,不是去打人,更不是去剥夺别人的生命。
建设文明城市,离不开城管,但文明执法应是第一位的。在此案中,城管部门的蛮横、僵硬和目无法纪可以说是悲剧发生的根源。当执法一方发现占道摆摊问题时,不是以教育为主,而是首先收缴摆摊者赖以生存的工具;当围观民众对此提出异议时,不是给予解释和说明,而是老虎屁股摸不得,你让我没“面子”,我便要你尝尝拳头。在要求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的今天,动不动就殴打摊贩,这还叫执法吗?
曾读过一篇文章,说是在法国,小摊必须遵守国道相关的路政安全法规;餐饮业还必须遵守全国统一的餐饮业安全、卫生管理法规,遵守价格及服务规范,经营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技能,参加相关考试;经营者还必须依法纳税;至于垃圾,则要付费请垃圾公司定时清理等等。既然法国的小摊受到如此严管,为什么摊主还一直乐呵呵的?这是因为,小摊经营证照的办理非常便捷,只要符合法规,经营者足不出户,便可办好一切手续。管理部门的工作,就是不断解决被管者遇到的公共问题,如通路、通水、通电、垃圾处理、环保、技术培训等。在政府无微不至的服务与关怀之下,小摊业主当然不会和管理者对着干,自然会“乐呵呵”地守法经营。由此可见,法国城管的高明,首先体现在将小摊小贩当作“服务对象”,而不是“整治对象”的管理理念上。
城市的美化,城市的文明,离不开城市管理者来维护与管理,没有城管肯定不行。但城管带给大家的,应该是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应该是老百姓与城管执法部门的和睦相处,而不是城市的困惑,更不是城管带来的与老百姓的冲突和对立。以牺牲老百姓这个和睦为基础的城管,倒真的是还不如不要的好。
作者:冯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