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至此,在中国,义务教育得以全面实施。起码在国家层面上,义务教育的大旗高高飘扬,足以令民心大振,扬眉吐气。我脑海里浮现的就是日本明治维新后教育得到重视才举国迅速崛起的文字,我们也一再用日本的教育地位自省和自警。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可惜的是,多少年来我们从邻国榜样那里汲取的力量是在有限,从1949年算起,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的教育问题依然多如牛毛,其中《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就道路曲折,失望多多。恰恰是在这部法律实施期间,教育的义务性一度到了荡然无存的境地,教育收费之乱一度让老百姓怨声载道。
这个收费问题迄今并没得到根本解决。从办学角度,无论是国办还是民办,不准盈利这条标准一以贯之。然而,市场经济大潮似乎过于凶猛,各级各类教育的办学目的其实眼里盯紧的就是一个“利”字。办学就要发财,这是妇孺皆知的事情。国家也因为财力不逮有苦难言,睁只眼闭只眼,听任办学老板千方百计招揽学生,迅速腰缠万贯。在中小学,和公办连襟的分校遍地开花,动辄每年成千上万的借读费创造的利润不知在哪里销声匿迹了;在大中专学校,各类民办学校更是拿着不知用什么手段弄来的教育资源,不择手段招徕学生,回扣也好,奖励也罢,反正是学生来了,利也就来了。
一个“利”字,腰斩了我们的教育。天下攘攘,皆为利来,皆为利往。这句话要是应验到教育上,那我们收获的只能是苦果和跳蚤。难以想象,眼里只有金钱的办学者,会给与学生什么货真价实的知识来。事实上,从我们身边俯首皆是的例子中,从我们自身为孩子上学的付出和花项中,从我们望学兴叹的不安和无奈中,我们已经深感教育的痛苦指数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当天下之大却安放不下一张书桌之时,这个危险画面绝对是毛骨悚然的。
幸运的是,两年前,在中国,先是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今天又实施了城市义务教育。虽然各种教育收费在一定程度上让“义务教育”打了折扣,但毕竟国家在为义务教育不断作出了实质性的努力,这是大快人心的事情,我们理当举杯庆贺。
盼望的是,国家还要拿出举措,把那些“利”字当头、喝学生血吃学生肉的办学老板(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清理出来,让他们无处可逃,以此纯洁办学队伍,还教育一片湛蓝天空,为民谋福为民造利。当然是越快越好,我们都等不及了!
作者:朱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