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3日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部长刘绍武透露北京将设置专门供游行示威人员表达自己意愿地点的消息后,27日北京奥组委相关负责人再次对这一消息进行了确认。(《中国新闻网》7月27日)
百年奥运,百年盛世,见证中华民族的复兴“进行时”。同时也让人惊喜地看到,中国的政治文明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借着奥运这股东风,日益发展进步。曾几何时,人们把游行示威看作洪水猛兽,正如一位学者所言,“中国人总是把游行看得太重,好像游行就一定会发生动乱影响社会安定”。正是因为如此,《宪法》与《集会游行示威法》明确规定的公民游行示威权利和自由在少数地方却仅仅是“纸面上的权利”。
其实,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当下,必然会出现利益的多元化,而多元社会自然会有不同的声音。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也绝不是不存在矛盾和利益冲突,而是指各种矛盾能够通过畅通的机制得到及时消解,进而社会整体表现出和谐发展的态势。中国自古就有“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之说,提倡对于民意和民怨采取“疏浚”之法,而不是强堵硬塞。
纵观欧美诸国,虽然呈“纷纷扰扰,乱象丛生”之势:“今天内阁下台,明天首相被炒,闹完金融危机,还要弹劾领导”,激烈的游行示威让人感觉马上就要天下大乱似的,可是“风雨飘摇”几十年乃至数百年却依然“风景独好”。且将西方国家搁置一边,单说中华文化圈内的中国台湾、香港等地区,游行示威也已常态化。到过香港的人都知道,在香港很有意思的一个现象就是,一边是值勤警察,一边却是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队伍,只要游行示威者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警察便与之和谐相处。台湾在这方面更是让人觉得“出格”。当然,中国有中国的具体国情,不能完全照搬,但是游行示威作为民意表达和民怨的发泄机制完全是值得借鉴的。
如前所述,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的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深水区,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凸显,如果没有有效的消解机制,后果将不堪设想。事实上,党和政府业已认识到这一问题,早在几年前即提出建立健全民众诉求表达机制、完善利益调处制度的指导思想。然而,不无遗憾的是,少数地方政府并没有深入领会并贯彻执行这一科学思想,相反,对民意采取压制的态度,比如“截访”一词便是少数地方政府的“创造”。像堰塞湖一样,你不挖“导流明渠”,它就会暗流涌动,甚至决堤。如果正常的民意表达机制不畅通,那么必然会出现一些“非法”表达方式。比如震惊全国的“瓮安事件”,虽然有少数坏人在煽动,但归根结底是“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的结果。试想,如果游行示威等正常诉求表达机制畅通,老百姓的利益诉求能够得到反映,从而受到有关部门重视并予以解决,善良的老百姓还会听从少数坏人的煽动吗?
和谐政治生态的逻辑告诉我们:没有必要无端地意想游行示威有多么可怕,更没有必要将游行示威妖魔化,说白了,在现代民主社会它就像社区活动中心一样。相反,游行示威等诉求表达机制不仅是群众的一项政治权利,而且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良好制度。奥运会专门设置游行示威区,反映了党执政理念的进步和国家对社情民意的重视,应该说是开了个好头,它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北京已经设置游行示威专区了,其他地方是否也应解放思想积极跟进?
作者:代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