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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张较真”的一封公开信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7月28日 10:00:50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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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真老只:

    7月26《中国青年报》报道了你事迹,报道称,35岁的张爱民性格耿直,遇事特别爱“较真儿”,因为他拒绝交纳黑龙江省依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一项收费,导致自己所在工厂的产品被扣押。尔后,经依兰县纪检委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乱收费”,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但令张爱民意想不到的是,此后,由于坚持向有关政府部门索赔,他被依兰县公安局以“涉嫌侮辱他人、敲诈勒索”为由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00元。

    看了报道,觉得如粳在喉,不吐不快,按当下流行的做法,先给你老兄戴顶时尚的帽子----“张较真”,戴罢帽子忍不住还要批评几句,希望有诸如张较真类似毛病的朋友今后能引以为戒,勿再犯较真的毛病,又去摸执法部门的“老虎屁股”。

    其一,你错在“小题大做”。张较真,你好好想,为区区的1000元质检费,你也去认真,管人家执法部门检测不检测,不检测难道不能收费吗?别人都能交,你较真非要检测才能收费,让人家县级质监部门到哪去弄检测设备,难道为你一个人的较真去“劳命伤财”添置设备吗?况且只要能给你发个检测合格证,保证你产品能畅销全球,你管质量干吗?出了问题要你负责?真是小题大做。

    其二,你错在“得寸进尺”。2005年、2006年拒不交费也就罢了,2007年你还不交费,以为上级质监部门说不交就成,不知道现官不如现管的道理吗?况且较真也不看看阵势,人家劳师兴众,质监、公安联合执法,你有几个胆还敢不交费,害得人家执法部门又动口又动手,要亲自把你工厂大门砸开,还亲自把一车塑钢窗产品拉走,真是小题大做。

    其三,你错在“打人打脸”。东西拉就拉了呗,钱财乃身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必要较真。你倒好还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此事,害得县领导为难,只好让县纪检委进行调查。最后让人家收了几年的费都成了乱收费,县质监局还被全县通报批评,还害得县质监局局长、稽查大队大队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揭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你知道单位形象多重要吗?干部成长多不容易吗?你让人家质监局今后怎么收费,人家领导怎么见人。

    其四,你错在“见好不收”。你看领导对你多重视,批评通报发了不说,局长大人受了处分还亲自向你赔礼道歉。你还不见好就收,还要在索赔,而且狮子大开口要县质监局和县公安局各赔偿10万元。不就扣押几天新产品吗?停业几天吗?还给你不就行了,你以为凭着当地纪检部门给你的结论,你就能要赔偿。索赔也就罢了,干啥还要公安局赔钱,人家公安好歹只是配合质监部门执法,你真是吃了豹子胆,看看你的行为,不但公安局领导受不了,要拘留你,搁咱当领导,拘留15天还不够,至少要判你几年。

    至于你别的错,比如擅自找首都的记者,咱就不说了,免得闹大了,又要花钱上京找记者。最后再提醒你几句,别告了吧,你看即便是上级公安部门认定索赔“不属于敲诈勒索”,当地公安部门不是还继续认定你属涉嫌敲诈勒索未遂吧!所以赶紧撤了吧,先回去好好反醒反醒吧,快点改掉较真的臭毛病,否则倒霉的事还在后面!

    就此打住吧!

    愚弟:李马虎

    2008年7月28日

    (作者:卢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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