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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名警察勇斗七名小偷被剌4刀的思考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7月28日 10:41:48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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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日前联合作出决定,授予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处民警龚志华“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此前的6月29日,龚志华只身勇斗七小偷被剌4刀,失血近5000毫升,相当于一个人体内的全部血液。(7月25日《中国青年报》)

    读龚志华勇斗小偷的事迹,笔者禁不住一次次被感动。虽然整个儿事件因为龚志华的警察身份给人一种职责使然的感觉,但这毫不影响我们对这个80后普通民警身上那正义凛然豪情的赞扬。龚志华受伤之后发生的一些温暖人心的故事,也让我们对社会正义充满了信心。

    如果说,穿着便衣下班回家的途中,龚志华在面对小偷行窃时表现出来的那种毫不犹豫挺身而出的行为是职业本能,那么,他面对被七个小偷持刀群体而攻时,表现出来的那种丝毫不惧,徒手与小偷搏斗,并在身负重伤、血流如注的情况下死死抱着一个小偷不放的做法,则为我们传递了一种大无畏的精神力量,谱写了一曲激情浩然的正义之歌。

    事后,多名大学生和许多群众积极为龚志华献血,昆明市市委书记仇和、市长张祖林等领导亲自前往医院探望,大多市民去医院“将礼物放在病房门口就走”, 一位81岁的老人硬要塞给龚志华500元钱,甚至被抓的小偷们被他的行为深深震撼,由衷地说:“他是英雄”……领导、大学生、热心市民,被震撼了的小偷,这一张张不同的面孔背后,向我们传递了同一个信息:邪不压正。面对违法犯罪行为,只要我们身存正气,勇敢地站出来与其斗智斗勇,任何张牙舞爪的不法分子都是纸老虎。

    在龚志华勇斗小偷事件中涌现出来这些感人事迹,让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随着人们思想道德水平的不断进步,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势必会在日益激进的社会正义面前现出原形,社会安定与和谐的目标也必将离我们越来越近。

    作者:刘 鹏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天山网作者来稿 责编: 王大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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