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韬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田某,在向新密曲梁服装城负责人肖某讨要工程管理款时,因为拦了肖某的车,肖某竟指示司机用自己的奔驰车将其撞伤。据记者证实,肖某系河南新密市人大代表。(7月15日 大河网)
报道称,7月7日中午河南明韬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田某和几名同事来找肖某讨要工程管理款,在小区门口拦住了肖某乘坐的车牌号为豫AKV310奔驰轿车,田某本想让肖某停车协商事宜,结果肖某的轿车就直接冲了过来,将田撞翻在地,轿车扬长而去,田某被120接走,后经医院诊断显示田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记者从新密市人大证实了肖某新密市人大代表的身份。据悉,新密市警方已经介入对此事的调查。
看到这则新闻让人气愤不已,虽然相信双方当事人之间冲突自有缘由,但不管谁是谁非,也不论当时冲突如何,公道自有法断,任何人也无权故意伤害他人。单就肖某直接开车撞向当事人行为来说,简直是故意杀人。同时鉴于肖某人大代表的身份,笔者不禁要问,开车撞向人民的人大代表,究竟代表的是谁?
按理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然而像肖某这样恣意妄为的人,当然不能代表人民,只能代表他自己的一己私欲。在大多数民众眼里,人大代表身份何等尊贵,他们是人民利益的代表,把代表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反映到法律国家权力机关中去。按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人大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各级人大依法监督各级政府,人大代表依法享有审议权,表决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一系列权利。但同时人大代表中很重要的义务就是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联系群众。当然客观的讲,我们绝大多数人大代表都很好履行了职责,敢为人民鼓与呼,为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正常发展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无庸讳言,现实中也有少数像肖某这样的人大代表,不但不能代表人民,甚至连一个普通老百姓都不如,知法犯法,胡作非为,仅仅把人大代表身份当作是其违法乱纪一道护身符。
我们有理由要问,像肖某这样的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表面上看他们完全是按法律程序经过人民群众选举产生,而实质上是某些地方政府出于招商引资、增加税收等现实利益需要,刻意把人大代表的帽子作为奖赏给他们戴的,这样的人大代表当然不可能代表人民,他们只是把人大代表身份看作是一项特殊利益交换的筹码,当作关键时刻救命的稻草,他们眼里根本就没有人民,甚至视人民的生命如草芥,视人民财产如粪土。
既然像肖某这样的人大代表不能代表人民,笔者以为这样的代表不要也罢,可惜这不是笔者说了算,也绝非当地人民说了算,解铃还须系铃人,这还得靠当地政府。
作者:卢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