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首府媒体纷纷报道了一则《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要求民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的消息,颇值一评。
7月8日上午,乌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当有记者问及上海袭警察发生后,乌市警方应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时,沙区和天山区分局的领导这样回答:一方面,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心,认真对待每一名上访者,切实解决好合理诉求,公正处理;另一方面,民警应当增强防范意识,接触形迹可疑人员时注意观察其细节,同时应当加强公安机关的技防设施,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备。
这个态度,这种思维,我以为才是对的。
世间万事,本无绝对可言。所以,看待任何事,处理任何事,就该一分为二。那种单打一、绝对化,有悖辩证法,是不可取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比如,倘一味地强调公安机关的“威严”,就很可能滋养从警人员的趾高气扬,从而“横眉”群众,使百姓远之,甚至愤之;但如果不加区别的一味强调“人性化”,则又可能失“警威”,使一些坏人恶人无法无天。不久前,媒体报道的内地某市一民警被一张狂之徒殴打,该民警硬是坚持“打不还手”,最终被这狂徒打得血浸头脸,晕倒于地。这种“打不还手”的所谓“人性化”执法,我看颇该商榷。民警面对狂徒,可以“不还手”,否则,警察与人厮打一团,确亦不成体统;但“不还手”不等于“不制服”,对暴力抗法者、对撒泼耍赖者,采取强制措施,不也是“以法治国”该有的举措么?至于对图谋不轨者、对有意伤人者、对蓄意袭警者,则更应依法处置。如果这样做,那名“打不还手”的民警,何至血染当街?上海闸北警局的5位民警又何至牺牲于办公室?
在以人为本的当今,民警以“从警为民”为宗旨,亲民爱民,完全应该;在以法治国的当今,惩恶除霸,让不法之徒在“警威”面前循规蹈矩,同样也是应该。民警当是:在百姓面前,是天使;在歹徒面前,是克星。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摒弃了绝对化,而避除绝对化,其实就是避除“左”,各行各业,领导平民,均须时时谨防,其中的启迪意义甚是深远。所以觉得,该说个“好”字。
作者:姚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