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李雪,和几位同学到到乌鲁木齐市二宫“马嘉楠清真饭馆”吃饭,要了一个大盘鸡,用餐至中,发现肉中混杂着三根长鸡毛。(6月6日《新疆法制报》)
官司,便因这三根鸡毛而起。
现在要讨论的,是这个官司值不值得打?因为有人说,为那几个钱,不值得费工夫。然,我以为值。
不错,一个大盘鸡也就四、五十元,有它,肯定富不到哪去,没它,也绝对饿不死。不过,我得说,李雪的可贵,恰恰就在这:往浅里说,她是在给自己维权;往深里说,她是在为“依法治国”尽力。
说实话,类似于“三根鸡毛”这样的事,比比皆是,但真正将它提到“法”的高度上去对待的,怕是寥若晨星。有的,至多吵场架也就完了;有的,则摆出不计较的“高姿态”,自认晦气便了。却不想,如此一来,不但将自己本该维护的人权,自个放弃了;还给了那些黑心店家继续有恃无恐做坑人营生的胆子;至于“依法治国”,很可能会这样被一点一点地“蚕食”。因为,“依法治国”不是一句空话,她是由一条一条细致的法规组成的,更是由每一个国民用具体的行动去实践、去维护、去捍卫的。
李雪和她的同学们正是这样做的:发现了带鸡毛的肉,觉得这是店家既违规经营,又侵害顾客身心,便依法“理论”;店家理亏,无奈之下另换上一盘,但分量极少,分明在敷衍,是另一种哄骗;李雪们不依,在拒理力争中用手机拍下了“鸡毛”证据;然后,状告到主管部门;最终,店家赔偿李雪200元,并免当日大盘鸡餐费50元。至此,李雪维权成功。
这件事,固然不大,钱也不多,但意义不小,给人的启示也不小。
试想,但凡遇到有伤人权的事,遇到违法违规的事,如果都能如李雪这般,拿起国家赋予的法律,大胆勇敢地、不屈不挠地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依法治国”的步伐,是不是会更快一些?每一个公民的人权和尊严,是不是也会更广泛地得到敬重?
作者:姚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