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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警察穿警服上下班应向全国推广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5月26日 09:55:32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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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市公交分局局长江禄有宣布,从即日起,我们将封存所有车辆,号召全体警察上下班乘坐公交车,禁止用公车接送警察上下班。想方设法提高见警率,严防三股势力和邪教组织分子利用公交车搞宣传破坏活动。凡是一年内两次违反规定者将被给予警告处分。(新华网5月23日电)

    按规定,警察原本在工作值勤时才穿制服,8小时之外则着便装。然乌鲁木齐市公交分局却规定所有民警上、下班一律着警服乘公交车。初看这则消息,是眼睛一亮;细思之后,则又心里一叹,不禁要为乌鲁木齐民警的创新与敬业叫声好!

    原先的规定,也没有错;但当前乌鲁木齐公交车上的不法分子活动猖獗,根据这个新动向,公交分局又做了新规定,无疑很及时,很应该,体现出了一种实事求是,一种与时俱进,一种保国为民。

    服装、服饰的佩戴与否,效果意义常常大不相同。在背街僻巷,如果看见有穿军服的部队官兵或者着制服的人民警察,盗贼劫犯恶徒们还有胆出没么?在公交车上,只要有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在里面,歹徒十之八九怕是都得收起贼心罪手。

    如此一看,便大觉,乌鲁木齐公交分局的这个规定,这种做法,实在是叫百姓大快人心。

    再想想,身穿军服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和身穿制服的民警一出现在四川地震灾区,群众就顿时高兴地说:“救星来了,我们这下可放心了!”

    为什么?在这里,军服和警服已不单纯只是服装,这服装分明成了一种标志,一种象征,她代表着国家,代表着信赖,看见她,人民群众就觉着有了靠山,有了希望,有了光明。

    为什么?在这里,军服和警服还成了一种精神,一种力量,一种榜样。还记得么?四川江油县公安局女民警蒋小娟,把自己才6个月大的婴儿交给父母带,自己却义务去为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们喂奶,此等无私大爱,谁不动容?还记得么?四川北川县擂鼓派出所43岁的民警李国林,为了先救其他学生,却失掉了救自己儿子的时间……

    军服、警服,对老百姓是一种安全,一种保护;对各色歹徒,是一种威震,一种擒拿。上班如此,下班亦如此。

    故尔我说,乌鲁木齐民警穿制服上下班的规定,在全国皆有推广意义。

    作者:姚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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