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旧堡村的夏耀周,是一位经过奋斗,现在拥有亿元资产的煤矿老板。他决定拿出3000万元,准备实现自己“村中造城”梦想:给全村141户人家盖别墅,在村里建起养猪产业链,让农民变成工人,让村民当上股东,让大家将像城里人一样,在自己的小区里逛超市、享受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全村7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集中赡养,所有适龄儿童享受全免费教育.......目前,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他的梦想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有人说这是企业家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找到了解决云南农村发展问题的好办法,但也有人说这是追名逐利,甚至怀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见2007年10月19日《法治周报》)这些怀疑和非难,显然没有道理。
夏耀周的善举,符合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动员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其中,当然也包括那些先富起来的私营企业老板们。时下,农村一些县乡政府和村“两委”,虽然对建设新农村摩拳擦掌,但苦于财力有限,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私企老板能够慷慨解囊,为新农村建设出力,无疑是一件好事。尽管夏耀周的善举仅仅惠及了乡亲,而即便只把自己家乡搞好,让乡亲们都沾沾光,尽快脱贫致富,何乐而不为?更何况,这样的老板多起来,也有利于促进新农建设步伐的加快。从这一点上讲,没有理由对夏耀周的善举进行非难。
夏耀周的善举,是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夏耀周以自己的财富从事慈善事业、回馈社会是一贯的:他先后投资20余万元修通了哨坡到夏家箐的村组公路,投资15万元修通了老马箐村到色嘎的村间公路,投资14万余元解决了通南铺一村、夏家箐、李家营、孔家村等235户1129人的饮水问题,出资25万元建了当地第一所全免费学校耀周希望小学,并全额承担学生的书籍费和作业本费.......他的付出,仅仅赢得了乡村干部和乡亲们的赞誉,并没有为此获得一顶“红帽子”,有什么理由对他的善举怀疑和责难呢?正如湖南师范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朱秋莲认为的那样,夏耀周的“造城梦”是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行为,也是先富起来者回报社会的方式。对于社会而言,这一积极行为值得提倡和推广,因为它符合和谐社会“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精神。
夏耀周的善举,已受到了绝大多数乡亲们的拥护。两年多过去后,夏耀周的规划有一部分已经变成了现实:养猪场今年已经开始产生效益,果园基本成形,居民小区的建设刚刚经历征地拆迁和平整土地的工作,“将村民变居民”的构想已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通南铺村现已有220人在煤矿工作,这个村2005年在煤矿工作的员工领取工资达到156万元,以全村516人计,人均收入3000多元。三年前,这里有电视机的人家不到10户,现在全村共有电视机152台、手机186部、摩托车23辆....... 村民马朝银的话大概代表了众乡亲,他说:“这些年很多人挖煤发财却见不到影子,但夏耀周赚了钱后将很大一部分用于回报乡里,这个地方没有一个人不讲他好话的,他就是这个地方的一个‘大管家’,只要是村民、矿工们有需要的,他都帮。”
煤老板夏耀周的善举所以会遭道怀疑和非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其慈善行为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即力图以个人的力量建立“理想国”,因此难免陷入信任危机,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又使夏姚周们无法找到慈善的依托。好在,夏耀周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力挺和乡亲们拥戴。笔者所期待的是,说三道四的人应该退避三舍了。否则,你不妨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3000万,料你没这个实力或口惠而实不至。
作者: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