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范小雪报道)由于不满业委会支配账目不明,3年来没有看到该小区的账目公告,业主们签字要求罢免业主委员会。11月19日,乌鲁木齐市南昌路福盛小区173户业主签字表示,对业主委员会选举的领导小组质疑,要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11月19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十多名业主围着小区公告栏,就发布的业主委员会公告表示不满。
“你看,分类账里有报销刻公章款50元,这里又有付刻公章款50元的记录,看不明白。”居民郭泰华老人说,公示出来的现金明细分类账有一部分项目不清楚,没有看到提供的相关票据,业主们对资金去向不明表示质疑。
郭泰华老人告诉记者,小区有173户业主纷纷签字,要求罢免现任业委会,对于有320户居民的福盛小区来说,这次投票的业主已超过半数。
“如果侵犯了业主的经济利益,我们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解决。”业主童耀成说。他们在本月初就要求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并要求业委会主任张秀亭交出公章、相关手续及账目,但他一直没有做。
住户冯新刚说,他入住5年了,被收取的出租费、停车费用在哪里了都不清楚。
据了解,业主曾要求业委会每月公示一次收支情况,但是业委会以前从来没有做到。
“我已经辞职了,不干了,这活累。”业委会主任张秀亭告诉记者,他不管小区的事情了,准备交给社区去管。关于张贴的“现金明细分类账”费用的去向,张秀亭说有票据,不怕业主代表查账。业委会3年内收了2.5万元的停车费,4600元的房屋出租费,目前有1万多元的余额。但是
住户童耀成说,他统计了公示的“现金明细分类账”里,2005年1月至2007年9月期间的总收入是48100.26元,支出是21183.38元,剩余26916.88元。
瑞安社区支部书记张强告诉记者,如果罢免程序生效,社区尊重大多数业主的意见。
新疆民事律师事务所律师惠温芮认为,新《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权益。
惠温芮表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