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蒋丽娟报道)一对善良母女接纳了刚入学的贫寒学子董林,没想到却遭到董林的毒手。上周三,杀死救助者,并强奸其女儿的董林在海南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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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知就要被执行枪决的当天早上,董林给远在新疆的家人打了一个电话。他的父亲并未接电话,他告诉接电话的后妈,让他们好好过日子。
当海南当地媒体的记者问董林:“你爸爸为什么不接你电话?”董林平静地回答:“伤心难过呗。”即将被押赴刑场的董林说,他对不起他的干姐 (救助者的女儿),他给家里写了信叫他们给她经济补偿,他想让家里人好好地照顾她。他希望能以自己的事让所有的人引以为戒,不要重蹈他的覆辙。
记者就此事打算采访董林的父亲董建昌时,兵团农三师49团宣传科科长陈超松说:“董林的事让他的家人很伤心,毕竟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他们不愿接受采访。不过说到董林这个孩子,我是知道一些情况的,他才四五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从那时起他就变得很内向,很少和人交流,和家人的关系也越来越疏远。在团里的二中上学时,他就是一个不安分的学生,不太好管教,所以他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们并不感觉意外。造成他今天的结局,主要还是因为他的家庭。”
今年22岁的董林出生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49团的一个普通家庭。2004年7月,18岁的董林来到海南一所大学体育系读书。
交完学费后,董林已没剩下什么钱了,住不起宿舍,他便寄宿在老乡家中。半年后,老乡的女友看他一直不交房租,就说了他几句。正在此时,董林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李女士。40多岁的李女士是湖南永州人,见其落魄,便将其带回家中暂住。
2005年初,董林认李女士为干妈,还认李女士二十多岁的女儿为干姐。而后,3人在海口市龙昆南路一大厦合租了房子,分屋居住,3人相处挺融洽。
2005年12月,董林因琐事与干妈发生矛盾,产生了杀死对方的念头。12月31日晚,董林持双节棍在李女士的卧室将其杀死,后又强奸了李女士的女儿。李女士的女儿向邻居求救,民警赶到现场将董林抓获。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此案第一次庭审举证、质证期间,董林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董林父亲的一份证明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49团综合加工厂社政管理科、司法所联合出具的一份证明,用于证明董林的爷爷是因患精神病自缢死亡的,以此为由提出董林有可能存在犯罪时意识不清的情况,并当庭申请对董林进行精神病鉴定。
法庭采纳该申请并建议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补充鉴定,海口市检察院委托海南省精神疾病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作出鉴定后认为,董林患有分裂型人格障碍,但对本次作案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基本完整,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06年8月17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董林案,并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董林死刑,同时判决董林赔偿李女士的女儿和儿子经济损失人民币17万元。宣判后,董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董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之后,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海南特区报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