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跻身文化名城

http://www.tianshannet.com 天山网   2009年07月02日 11:56:25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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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鸟瞰。资料图

天山网讯(记者李敏燕报道)北倚天山雪峰,南临悠然西去的伊犁河,四周是美丽的西部大地,一望无际的草原和神秘的森林……位于我区最西北端的伊宁以其独特的魅力,“俘获”了许多游人的心,如今它又成为我区为数不多的“历史文化名城”中的一员。7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了解到,日前我区已批准伊宁市为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这也就意味着,今后这座城市的街区建筑都将受到法律保护。

伊宁市位于伊犁河谷中部,处在丝绸北道的交通枢纽位置,是新疆最早的三个设市城市之一。现在,伊宁市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是我国西部最大的沿边开放城市,是新疆和全国向西开放的重要商埠。2005年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伊宁市现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同时,拥有丰富的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曲艺、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伊宁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古迹较多,历史街区地域风格独特。

据介绍,历史文化名城包括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城,它们都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优良传统,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重要的社会意义。目前,我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达110座,其中我区有3座,分别是喀什市、吐鲁番市、特克斯县。此外,我区还有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座,分别为库车县、巴里坤县、伊宁市。国家曾出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同时,根据我区相关条例规定:没有相关手续,不得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以及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

稿源: 新疆都市报 责编: 佟志红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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