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利好政策频出但仍需添把火
年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其中包括: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二套房政策松动;满2年二手房交易免征营业税;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城市房地产税。
这些利好政策的出台对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但业内专家评论说,出台的新政策仍然“犹抱琵琶半遮面”。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在于房价过高,导致购买力不足。降低利率,取消交易环节税的方法用处不大,相比较高昂的房价,普通老百姓仍然支付不起。所以新政还需再添把火。
专刊记者在新疆房地产业协会2008年年会采访了昌吉某房地产企业王经理。他说:“这两个政策都是今年以来最大力度的政策,二套房贷对于有自住性需求的人而言将会有很大利好作用,而二手房营业税的调整则利于投资者,增加房地产市场的流通性,应该说对于楼市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中央已经考虑到保障房之外的商品房市场,考虑到首次置业之外的二次置业、改善型置业的需求,这对于恢复市场信心,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们作为开发商,现阶段应该是增加产品附加值,快速消化产品的好时候。但是房地产政策通常都是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消化的,本次政策也不会立竿见影”。
同时,王经理也认为本次公布的三条措施仍然力度欠缺,仍显“羞答答”,体现在二套房政策的松动而没有废除,二手房交易税赋逐渐减免没有一步到位,银行能否彻底放松信贷几个方面。所以各房地产企业期待更有利房市回暖的政策快点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