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杨晓燕报道)克拉玛依市将每三年集中开展一次克拉玛依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被认定的知名商标可获得保护。
8月19日,克拉玛依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卫喜主持召开了市十二届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克拉玛依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克拉玛依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办法》。
会议认为,《克拉玛依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充分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进度。该《办法》对我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范围和条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会议讨论审定了《克拉玛依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办法》。会议决定成立市知名商标评审委员会,每三年集中开展一次认定工作。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实行自愿申报和个案认定的原则。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
宋友立、杨晓伟、阿不都热合曼·克里木、祝贺香、杜勇等市领导出席会议,市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