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冯瑾 夏佳波报道)8月1日开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当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两条例”的实施情况汇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乃依木·亚森参加会议并讲话牞他希望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执法检查组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据了解,《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自实施以来,截至今年6月,全区各类企业签订集体合同9196户,覆盖职工72.1万人,各类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2670户,覆盖职工27.07万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集体合同的履约实效有所增强。《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自实施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为95%,事业单位为77%,非公有制企业为48%。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进展顺利,把厂务公开作为职代会的延伸推进了民主管理工作,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深化与拓展。
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将分南北疆两个组进行,在全面检查“两条例”贯彻实施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两条例”,维护职工政治、经济、劳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