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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的希望

——石河子总场林权制度改革纪实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7月30日 18:51:40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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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夏的农八师石河子总场万木葱茏,生机盎然。石总场把大力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当做深入落实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激发了职工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开创了团场林业工作的新局面。

    “今年春季,我连新植林带200多亩,都被职工抢包一空。”6月17日,石总场泉水地社区十一连连长周元月欣喜地告诉笔者。早在2004年,这个连就尝试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走在了石总场的前列。

    石总场是兵团较大的农场之一,目前,团场各类林地总面积发展到4.5万亩,林地规模在兵团首屈一指。

    自建团以来,一向敢为人先的石总场干部职工在这片绿洲上创造了无数个第一。在林权制度改革上,石总场又在石河子垦区迈出了第一步。该场泉水地社区十一连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

    2006年,十一连职工郭俊庚投资4万元,整修林床40亩,总场无偿为他提供1万棵白杨树苗。如今,他买断的林带树木茁壮成长,再过5年进入更新采伐期后,预计每亩收益上万元,效益十分可观。现在连队12条林带产权均归职工所有,6.7万棵树木改变着连队的环境,护卫着绿色的家园。

    2007年,石总场将新植的2700亩道路林、农田防护林分片划分给41个连队,将林木产权和护林职责明确到职工个人,此举激发了职工群众的植树热情,当年新植林的成活率达到96%以上。农八师在泉水地社区十一连召开了现场会,推广石总场的先进经验。

    在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石总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大踏步推进,总场出台了林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促进了团场林业可持续发展。

    石总场场长刘新建说:“我们坚持依法治林和‘谁种植、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明晰林业产权,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的林业经营管理新机制。”

    为推进林权改革,石总场将现有林地、宜林地、退耕还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转让给职工群众,转让期内允许继承、流转;团场投资营造的新植林或幼林,鼓励职工个人一次性买断;转让合同一经签订,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即归购买者所有。

    石总场政委王新明介绍说:“为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总场各单位对所属林木的产权归属、树种、树龄、株数等情况调查摸底,造册建档。总场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林业资源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转让价,确保林权改革稳步进行,取得实效。”

    职工个人投资造林,石总场实行以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栽植树种、统一检查验收、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采伐更新为主要内容的“五统一”管理。石总场规定,新植林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两至三年保存率达到90%以上,经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者,可申请办理林权证;原身份为团场职工,个人投资造林20亩以上者,买断幼林面积达30亩以上者,可保留职工身份。

    一系列优惠政策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今年春季,农八师下达给石总场植树任务1000亩,石总场实际完成1800亩,其中,由职工群众投资种植的林木达600多亩,占当年植树总面积的三分之一。目前,新植林的成活率达到了98%。

作者:卫东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兵团日报 责编: 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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