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王媛媛报道)7月29日是首府乌鲁木齐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正式启动的第二天,因为申请人数少,市房产局提醒符合条件的市民:因10月31日前要完成申请审核工作,市民应提早申请。
2008年市政府集中建设的5400套保障性住房(2000套廉租房和3400套经济适用房),在7月28日开始接受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请。
得知可申请保障性住房,杭州路街道秀林园社区的低保户续凤英29日早上10点就来到居委会咨询。“一直没房子住,目前在姐姐家借住,来了解一下情况。”
43岁的续凤英属于社区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
秀林园社区辖区有十几户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因为申请条件不同,社区下派干部和工作人员29日向大家详解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并指导大家填写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7月28日、7月29日,记者走访了解放北路、新华北路、东门街道办事处辖区部分社区居委会,因为工作刚刚启动,申请人数比较少,有的社区还没有市民前来申请。
市房产局房产处负责人说,2008年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申请工作于7月28日正式启动,10月31日前要完成申请的审核工作。只有在此期间,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方能享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所以市民还是尽早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这期间申请审核工作,需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区县民政局、区县建设局等多个部门,最后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报市房产局登记备案。
据了解,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以及保障面积标准、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租金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标准也是一样,每年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