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朱小娟 通讯员张亚豪报道) 只因女友的一句“你不是男人”,24岁的男子霍某用围巾勒死了女友并将其尸体肢解7块四处抛尸。
7月18日,霍某被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霍某曾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6月刑满释放。受害人杨某年仅19岁,在阿勒泰路一小区内租房生活。2008年2月28日中午13时许,两人在屋内发生口角,最终酿出悲剧。
庭审中,霍某交代,争执时,杨某说他“不是男人”,他听后很气愤,一时冲动就用围在杨某脖子上的围巾将她勒死了。为了藏匿尸体,制造失踪假象,他将尸体运至新华路一宾馆内后用菜刀将尸体肢解成7块后分别抛至延安路、石河子,并拿走了杨某价值6千余元的首饰及财物。3月2日,他被捕归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霍某作案手段残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霍某在杀死杨某后又窃取被害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且霍某在出狱后又实施犯罪,系累犯,应从重惩处。
法院最终判决霍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向杨某家属赔偿经济损失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