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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发挥职能作用 切实贯彻好《实施纲要》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综述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7月22日 18:12:21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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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李琴报道)2005年9月以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要求,认真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完成自治区党委安排的各项牵头任务,切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纲要》这一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到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 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我区各级组织部门在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方案时,进一步突出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纳入其中。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举办的主体班和新任地厅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点内容,使反腐倡廉教育进计划、进教材、进课堂,保证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十分之一。

    二 坚持任前谈话、函询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对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和函询的办法(试行)》,对组织部门与领导干部约谈做出了具体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通过有针对性地采取谈话和函询的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帮助,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

    三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不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制定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

    2006年6月,结合新疆实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力度。几年来,坚持对地方党政一把手、纪检委书记、组织部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公安局长等重要岗位进行异地交流任职;坚持把地州市党政班子中任职时间较长或年龄较大的干部交流到其他地区或自治区厅局工作,从自治区厅局选派文化层次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到地州市任职;坚持扩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数量,;坚持通过交流及时将妇女干部充实进领导班子,改善领导班子结构。

    2006年初,根据中央组织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干部考核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的要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起草了《地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06年在部分州市、县市党委换届考察时进行了试点,2007年7月,在全区7个州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考察时,全面运用《实施细则》开展各项考察工作。

    四 加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2005年以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成检查组对10个地(州、市)、10个县(市、区)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并在全区组织工作会议进行了通报。2007年9-10月,与自治区纪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10个地州市和21个县市区党委及组织部门2002年7月以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和各级地方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期间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2007年,起草印发了《关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派员列席地州市、区直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办法(试行)》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五 探索加强对“一把手”用人行为的监督。

    根据中组部深化和拓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课题调研,研究确定了新源县等8个县(市、区)作为自治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试点单位。在2007年调研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将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研究制定规范和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的相关制度。

    六 进一步加大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

    2006、2007年地方党委和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期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针对换届期间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明确了防止和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六条措施;充分发挥“12380”举报电话作用,对举报问题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进行立项督办,建立了全区组织系统信息报送制度;把查处违规用人问题作为重点工作,针对群众举报和干部考察中反映出的违规用人问题、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调查问题属实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2005年至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请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对47个地州市、自治区单位72名地厅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七 在干部考察中进一步扩大民主。

    2006年-2007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派出由部领导带队的考察组,对6个州市党委、7个州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进行了换届考察,共计9054人参加了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发放民意测评表43187份,民意调查表45543份,民主测评表33949份。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以全面落实党员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权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程度得到明显增强。近年来,坚持对确定的重点考察对象和拟任免干部提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讨论前征求自治区纪委意见。

    八 认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

    2005年,自治区党委拿出17个副厅级领导职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拔,这是全区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中职位最多的一次。在公开选拔的程序和环节上,结合新疆实际,借鉴其他省市好的做法,采取民主推荐、基础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确定人选。这样既扩大和落实了群众公认的原则,又注重了对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防止和避免片面地以分取人和“应试型”干部的产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6年年初,公选工作圆满结束,15个职位的人选通过层层选拔走上领导岗位,另有2个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通过公选,使用、发现和储备了一批干部。

    九 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

    2004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地区委员会对所辖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州(市)党委全委会表决所辖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由地委会(党委全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目前,地方党政正职票决制度在各地州市和县市区已全面推行,新任县市党政正职的干部全部按规定提交地委会(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十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和职能分工,作为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把落实《实施纲要》相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由常务副部长担任组长,其他有关部领导担任副组长,有关处室领导担任成员,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部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务会统一领导,各处室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将牵头的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各处、室、办、中心,定岗、定责、定人,切实保证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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