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张彦莉报道)今后,民办学校、幼儿园、卫生服务站等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和接受捐赠、资助需要通过媒体公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政局近日出台民办非企业单位例会制度,明确作出这一规定。
为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完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服务行为,天山区制定出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例会制度,并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行动。从即日起,天山区范围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但要将单位的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收费许可证的有关信息公开,还要将服务项目、方式、质量、责任和收费等标准公示,特别是在接受、使用社会捐赠、资助的情况,要通过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公开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