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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学校抗震标准提高一级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7月07日 10:30:35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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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祝慧容报道)今后,新疆的学校、医院等进行改造和新建时,必须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一级建设。

    记者7月6日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自治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今后抗震度7级以上的县城、乡镇和农村中小学校进行新建、重建的,原则上只建单层建筑,严禁使用混凝土预制板。学校、医院、幼儿园、儿童和老年人福利机构,城市供水、供热、燃气等生命线工程,均应采取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一级的抗震措施进行改造。要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办公楼、大型影剧院、体育场馆的抗震加固改造工作,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机结合,符合条件的,要将抗震设防和节能改造一并进行;已经竣工的,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方案》还提出:从今年起,我区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对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医院、幼儿园、儿童和老年人福利机构等公共建筑,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办公楼,城市供水、供热、燃气等设施的抗震加固改造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对不符合现行抗震标准的城镇多层住宅的抗震加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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