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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财产公开 接受有效监督

阿勒泰推行“阳光财产”制度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6月02日 11:26:01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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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李琴报道)日前,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在全疆出台了《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只要是与领导干部职权密切相关的收入内容,都将通过阿勒泰廉政网等主流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以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

    阿勒泰地区将本地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司法机关中依法享有独立办案资格的党员干部和工商、税务、财政、城建等群众密切关注的部门中具有执法资格的科级干部均列为个人财产申报的对象。要求申报的财产范围被严格细化为工资、各种福利津贴、其它劳务所得、收受与本人职务有关的礼金礼品、可能影响申报人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款待和各种补偿等11项内容。同时要求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也要按照规定进行财产申报。

    该《规定》将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种类分为初任申报、年度申报和离任申报。为了防止事后受贿等行为的发生,其中离任申报的时限被明确延续到退休后三年期满为止。并将2009年1月1日作为首次申报时间,凡是在首次申报前主动上缴全部违纪违法收入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免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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