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离休干部赵干卿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8年5月22日20时45分在乌鲁木齐逝世,享年86岁。
赵干卿同志1922年2月15日出生于山东省博兴县纯化乡东王文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44年2月参加革命,194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他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抗日战争时期,他18岁就开始接受进步思想,积极投身革命,参加了抗日自卫团和抗日青年先锋队,曾先后担任山东省博兴县十区财贸助理员、闫坊区副区长,为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努力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赵干卿同志历任山东渤海军区政治部政训队副班长,新兵团二营四连政指,渤海教导旅一团二连政指,西北野战军二纵六旅十六团一营副政指、政教等职,先后参加了运安、瓦子街、黄龙、西府、荔北、陕中、扶眉等著名战役。为建立新中国和解放大西北,他不怕牺牲,英勇作战,努力工作,特别是在山东渤海教导旅一团二连任指导员时,负责连队的政治工作和文化学习。由于成绩显著,1947年山东渤海教导旅首届党代会授予他模范工作者光荣称号,并给予了表彰和奖励。
新疆和平解放以后,赵干卿同志历任一野二军六师十六团政治处副主任,师教导大队政委,师政治部组织科长,师建设合作社经理,新疆军区农二师供给处长兼政委,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农二师党委副书记、副政委。在兵团事业的奠基创业时期,他积极探索部队从战争年代转入和平建设时期党的建设工作,艰苦奋斗,克服困难,为农二师垦区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十年动乱”期间,赵干卿同志被强加了莫须有的罪名,遭受冲击迫害达九年之久,但他始终坚信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文革”后期,他得到彻底平反,恢复职务后,历任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州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自治区外贸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兵团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这期间,他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关于“积极发展生产”的方针,大力倡导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为兵团恢复后的稳定和发展,特别是为兵团各项事业的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和不懈努力。他善于学习、思考和总结,具有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特别是兵团恢复后,他坚持不懈地抓精神文明建设和政工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政治工作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治工作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1988年1月,他到自治区政协任副主席后,认真贯彻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政策,结合新疆实际,广集民智、广求善策,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
赵干卿同志1993年12月经组织批准离职休养,2004年5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正省级医疗待遇。他离休以后,仍继续关心着国家大事和兵团的发展,经常为兵团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直至病逝前仍然心系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病重期间躺在病床上还以交纳“特殊党费”等方式向灾区捐款3000元,表现了一名老共产党员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崇高风范。
赵干卿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着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他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始终如一地为新疆各族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他执政为民,实事求是,公正无私,在落实政策中纠正了大量冤假错案;他胸怀坦荡,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团结同志,关心爱护干部;他坚持原则,顾全大局,谦虚谨慎,光明磊落,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清正廉洁,生活俭朴,严格要求自己的配偶、子女和亲属,从不为个人牟取私利,深受广大干部职工的赞誉、尊敬和爱戴。赵干卿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一生。他为新疆和兵团的建设和发展倾注了心血,付出了努力,他的功绩将载入兵团屯垦戍边伟大事业的光辉史册。
赵干卿同志的不幸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名好同志、好党员,失去了一位优秀的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化悲痛为力量,学习他的优秀品质和无私奉献精神,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继承老一辈开创的军垦伟业,大力弘扬兵团精神,同心同德,艰苦奋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发展壮大兵团、致富职工群众、率先在西北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赵干卿同志安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