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幼女受侵害凸显农民工子女监护问题
这虽是一起偶发的恶性事件,但却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进城农民工在子女监护上存在的问题。
立法保护
老君庙派出所副所长曾庆:进城农民工平时多忙于在外务工,无暇顾及孩子,尽到监护人的义务,这就给孩子受到伤害埋下了伏笔。
许多国家都立法,要求父母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子女接触。孩子受到伤害,作为监护人,还要追究父母的法律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孩子受伤害的几率。
开展有益活动
乌市北站西路街道办事处街政科科长郑凤杰:该街道办辖区常住外来务工人员达3000多人,比本地居民要多好几倍。这些农民工平时多忙于打工,仅把监护责任理解为让孩子吃饱穿暖,有的甚至会将孩子锁在家中,以为待在房子里就很安全。实际上,这种做法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尽可能地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健康成长,他们也做了很多尝试。如利用寒暑期组织一些活动或培训班,让孩子能够安度假期,不至于因疏于监护,让孩子受到伤害或学坏。
三方合力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人文学院老师黄荣:进城农民工疏于对子女的监护是受现实条件制约的。毕竟在现实的生存压力下,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监护孩子,要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是要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合力,为孩子构建一个立体关爱网络。
在社会关爱方面,比如鼓励退休教师创办托管中心,在父母忙于工作的同时,由退休教师充当“代理家长”的角色,保障他们在父母不在时,安全地感受社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