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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骂人判赔五千
2007年05月11日 12:52:05 稿源: 乌鲁木齐晚报 发表评论

    天山网讯(记者伏晓军通讯员陈铁军报道)互联网提供了交流的渠道,但在网上发言也需谨慎,乌鲁木齐市某高校学生王军就因在网上骂人,在对方告上法庭后,被判赔偿5000元。

    2006年10月19日,乌市某高校学生王军在搜狐网校友录上发现同班同学童斌在网上,便发表了大量侮辱其人格的留言。童斌气极,双方发生争执。当晚,王军再次在校友录上辱骂童斌,并表明事件原因系童斌有意挑拨其与女友刘燕感情致使二人分手。童斌遂将王军告上法院。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王军在网上的辱骂,给童斌的名誉造成损害。5月10日,记者从新市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王军在班内及搜狐网校友录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童斌精神抚慰金5000元。(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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