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123件,涉案156人,准确率100%
■检察生涯19年处处留下“闪光点”
“我将尽自己最大努力履行职责,即使是一颗流星,也要追求生命中的那份精彩”
马俊鏐,现任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检察生涯19年。无论在哪个部门,她都能留下“闪光点”:在办公室6年,她从事的统计工作质量连年领先,曾代表湖北省基层检察院接受了高检院的检查。在职务犯罪预防科,她带领干警使预防工作跃居全市第一。在公诉科,她办理各类犯罪案件123件156人,准确率100%。
马俊鏐是“一个凡事爱较真的人”。正是凭着“较真”的精神,她实现了经手办理的案件“零错案”。
2005年初,马俊鏐走上了公诉科科长的岗位。而当时,她已患结肠癌两年多,病情才刚刚稳定。“我不能掌握生命的长度,但却可以增加生命的厚度”,她坚信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患病期间,她撰写的《荆州区人民检察院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十条意见》被送区领导传阅。
2005年以来,马俊鏐带头办理复杂疑难案件、大案要案,“打黑除恶”案件共计42件87人,带领全科同志办理公诉案件406件734人,案件准确率100%。她带领的团队也被评为全市“一流科室”。2001年以来,她先后荣立一、二、三等功各一次,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