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总部在大连,我在北京西城工作,公司在北京新注册的公司在朝阳区(正在注册中).我要提起劳动仲裁,我应该在哪个区办理?我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会接收吗?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因此,你的仲裁申请可以向大连总部或北京西城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它们都可以受理。你虽然没有合同,但只要能证明你跟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机构也会受理的。(地平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