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论坛

法治>>维权

盗播频频引发纠纷不断 谁是网吧盗播"操盘手"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7月21日 11:51:49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已有 评论 发表评论   背景色
 
 
 
 
 
 
 
文字大小

    “网络就像是一所魔法学校,是虚幻的,也是现实的。但如果触犯了‘禁忌’,就必须并且应当在现实中,为此付出代价。”

    说这话时,张伊军正在整理一些诉讼时所需要的资料。

    作为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新疆的代理律师之一,张伊军和他的同伴从去年开始,就在新疆乌鲁木齐范围 内,针对网吧擅自播放中凯公司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影片,着手搜集有关证据。至今,他们的取证工作已经涉及新疆全区30多家网吧。

    盗播频发网吧喊“冤”

    在一厚叠资料中,张伊军随意抽出一份:“这是我们起诉乌鲁木齐市其中一个网吧的诉状,涉嫌侵权的影片是《宫S》。”

    据介绍,作为韩国电视连续剧《宫S》在中国地区的著作权所有人,MBC公司于去年5月将包括《宫S》在内的一批电影、电视剧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了中凯公司。2007年7月,中凯公司发现乌鲁木齐部分网吧,未经授权擅自通过网吧局域网向上网的用户播放这些影片。

    取证完毕后,代理律师向网吧寄发了律师函,要求网吧停止侵权并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然而,其中两家网吧———新疆聚异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市汇名空间网吧,却为自己喊起了“冤”。

    汇名网吧的代理人表示,这些影片并非是网吧自己上传下载播放的。这种侵权行为自己“并不知情”,而是由于使用了由他人提供的一种“网络服务播放器”,这种播放器所提供的内容,网吧是无法控制和预知的。即便是对方提供了“盗版”影片,网吧也没有能力鉴别,只能被动地“接收”。另外,汇名网吧曾在一段时间内,和乐吧、网吧院线等提供者都有过试用合作,因而根本无法确定是在与哪一个内容提供者合作时,出现了盗播影片的问题。

    张伊军则认为,网吧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网吧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侵权影片的网络播放服务究竟是由谁提供的。”他分析说,如果网吧只是为上网者提供链接,影片的网络播放服务是由其他网站提供,对网吧来说,并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相关影片的网络播放服务是由网吧自有的服务器提供,并形成重复播放,不管有无盈利,网吧都将构成侵权。

    “打一巴掌给颗枣”

    那么,双方争论中所提及的第三方“网络服务播放器内容提供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有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国内至少有13万家正规网吧,网民到网吧消费时,看电影的比例一般都高于20%。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网络盗版影片面临“灭顶之灾”。另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仅仅依靠单个网站下载正版电影的模式,终因“费时费力费人工”而日渐被淘汰。

    在这种背景下,ICP应运而生。ICP,即网络内容提供商,他们集中购买电影版权,再将版权提供给各自的渠道。上述的乐吧、网吧院线等就是这类ICP。

1   2   下一页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法制日报 责编: 张艺芸
网友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不代表本网观点)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