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不到半个月,广东顺德又出现了一位被抢现金,继而开车勇撞劫匪的女司机!事情发生在7月13日凌晨5时,一位今年36岁左右姓龙的女司机,被早已埋伏好的三名劫匪抢去1万多元现金后,随即快速启动汽车追上,过程中劫匪一死一伤。
前一次是发生在7月1日,地点是在顺德容桂南区,同样是一位女司机,她在一十字路口等绿灯时,被敲破车窗玻璃抢走了20万元,这位女司机先是高速追赶迫使一名劫匪摔下摩托车,之后再逆行撞倒第二名劫匪,当场夺回被抢的20万元现金。这两次女司机驾车勇撞劫匪情形极为相似,时间相隔不久,并且都得到市民的普遍赞扬,甚至可以这样说,第二次勇撞劫匪的女司机很有可能受到第一次榜样的影响,做出这样勇敢的举动。
为了鼓励公民及时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来捍卫自己和他人、国家的人身、财产安全,1997年修正实施的《刑法》扩展了正当防卫的权利,规定,正当防卫只有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刑法》还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尽管两位女司机都将两名劫匪撞倒,撞成重伤,第二位女司机甚至还撞死一名劫匪,但从现有报道来看,两位女司机行为都符合“无限度防卫”的条件,很可能并不是防卫过当,不涉嫌犯罪。但是,这些行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最终必须应当由有关部门,最好是法院来判决认定。
但是,这两位女司机利用汽车高速行驶来追击劫匪这种“防卫行为”是否妥当甚至是否涉嫌犯罪存在争议,仍然值得斟酌。比如第一位女司机不但高速追击劫匪,而且有一段路是逆行;第二位女司机在高速追击中,也随着劫匪冲上了住宅区,并且撞倒了门栏杆、铁栏杆。因此,尽管两次追击都没有造成行人的伤亡,但显然也对公共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所以,这种高速追击的方式是否妥当,是否可能会涉嫌犯罪,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也应当由有关部门,特别是由法院来判决认定最好。
目前,这两起案件由于刚发生不久,有关部门正在处理。但我希望,有关部门应当尽快为这两起案件进行定性,最好是由法院特别是最高法院对这两起案件进行总结,形成判例,或相应的司法解释,供全国参考。公民通过判例了解到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其界限在哪,那么在实践中就能更好地运用这种方式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并且注意不逾越边界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政府也能利用这些判例在全社会弘扬一种见义勇为,形成对违法犯罪,人人喊打的氛围;而那些潜在的想违法犯罪的人,也会考虑到公民正当防卫的巨大威力,从而不敢肆意妄为,减少违法犯罪现象发生。(江西 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