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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凯力称视频国资令对民营互联网公司不公

2008年01月08日 10:02:43 稿源: IT时代周刊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1月8日消息,素有“电信业大炮”之称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日前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再次发起炮轰,称其“完全是倒行逆施”。

    2007年12月29日,信息产业部网站上发布了一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此新规由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其核心内容为对网络视频发布采取准入制,要求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获得广电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是具备法人资格,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专享”。

    阚凯力对此表示,新规从本质上看是错误的,根本行不通的。

    他认为,信产部与广电总局联合下文只是一个表面现象,“信产部是主管电信和互联网的职能部门,但此新规定信产部显然是不情愿,但被硬绑上去的。”

    阚凯力表示,广电总局十分看好互联网产业,而在互联网中,视频业务是最大的潜力股,也是转换为盈利模式中最好操纵的。“因此广电总局要拉上信产部,新规定要求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就是卖信产部一个面子,让电信运营商去做这些事情。”

    阚凯力说,“在我看来,新规定完全是倒行逆施,这对所有的民营互联网公司都是不公平的,不利于互联网市场的发展。”

    阚凯力进一步建议,互联网公司只需加强自律,成立相关的协会相互监督,严格整治网络中的黄、赌等问题,“不要落人口实”,就可以很好地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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