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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非法发布“性药品”广告的网站将被关闭

2007年12月18日 11:00:37 稿源: 新华网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新华网福州12月17日专电(记者康淼)记者从福建省工商局了解到,福建省从近日起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集中治理整顿互联网非法“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专项行动,非法发布“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而又拒不整改的网站将被关闭。

    福建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福建省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 动部署,违法率大幅下降。今年1月至11月,福建省广告违法率为0.945%,比2006年同期下降1.55%,特别是药品、医疗等广告整治效果明显。但是,目前利用互联网发布不良药品、医疗服务广告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网上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问题仍很突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社会各方面对此反响强烈。

    为此,福建省工商局等11个部门决定自即日起至2008年1月31日,开展集中治理整顿互联网非法“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专项行动,要求凡在福建省登记备案的各类网站必须在一周内全面清查网站中含“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内容的广告、信息、网页和链接,主动删除和撤销含上述内容的广告、信息、网页和链接,认真查验、核实有关广告审批、证明材料,严格广告审查发布程序,对未经审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违法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广告不得发布。

    全面清查期限结束时,凡被工商部门、药监部门、卫生部门认定为非法涉性广告及信息、违法行为人拒不改正的,由相关监管部门通知通信管理部门对其网站予以关闭;凡在网上发布非法“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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