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的广州市城建系统学习《城乡规划法》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建议把无法拆除的违章建筑没收以后变成廉租房,或改成一些公益设施。
从今年年初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加大了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力度。该法第64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法律明确规定对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已经授权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强制拆除等措施。对无法采取更正措施消除影响,无法拆除的违章建筑需没收实物与非法所得,处以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对此,苏泽群表示,可以考虑把无法拆除的违章建筑没收以后变成廉租房,或者改成一些公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