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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典当企业设立审批

2007年09月10日 18:11:31 稿源: 新疆人民政府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各地、州、市经贸委受理申报材料后,初审并签同意意见报自治区经贸委,自治区经贸委按全区实际情况制订全区典当行业年度发展规划,报国家经贸委批准后,审批典当企业设立申请报告并核发《典当经营许可证》,企业持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主管单位:自治区经贸委行业规划与管理处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系电话:(0991)45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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