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负责自治区文化系列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专业职称的评审与改革工作。
2、程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审核、接受评审材料——学科组鉴定——评审——上报高级材料——下发通过人员任职文件。
业务主管:新疆自治区文化厅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2号
业务电话:(0991)2865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