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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民营科技企业年度复核程序
2007年05月23日 17:29:24 稿源: 新疆政府网 发表评论

    一、民营科技企业年度复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年度复核表》;

    2.《年度财务决算表》;

    3.在本年度企业从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经营活动材料;

    4.研究开发费用投入材料;

    5.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情况;

    6.科技贷款和技术资助项目的实施材料。

    二、资格年复核工作的起止时间为本年度11月15日至12月31日。

    三、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对归口管理的民营科技企业进行复核。

    业务主管:新疆自治区科技厅技术市场与民营科技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7号

    业务电话:(0991)3839347

    邮政编码:8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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