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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技术贸易资格单位审核
2007年05月23日 17:22:49 稿源: 新疆政府网 发表评论

    一、工作任务简介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市场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技术中介、技术培训)等技术贸易活动的各类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事业单位申请技术贸易资格进行审核。

    二、工作程序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2.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在5日内给予答复。

    3.对符合条件者10日内颁发《技术贸易资格证》

    三、提交材料清单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展技术贸易的有关材料

    业务主管:新疆自治区科技厅技术市场与民营科技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7号

    业务电话:(0991)3839274

    邮政编码:8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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