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简介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市场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技术中介、技术培训)等技术贸易活动的各类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事业单位申请技术贸易资格进行审核。
二、工作程序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2.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在5日内给予答复。
3.对符合条件者10日内颁发《技术贸易资格证》
三、提交材料清单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展技术贸易的有关材料
业务主管:新疆自治区科技厅技术市场与民营科技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7号
业务电话:(0991)3839274
邮政编码:8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