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关:××海事所
申 请 人:从事水路营业性运输的单位
具备条件:
1、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经船舶检验机构签发有效证书的运输船舶;
2、船舶驾驶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职务证书;
3、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
4、经营客运航线的,应落实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所必需的服务设施;
5;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
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复印件;
4、《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2、《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办理时限:材料审查、实施审核,当地海事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审核发证机构审定批准,收到审核材料起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给予签发《水路运输许可证书》,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