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关:××海事所
申 请 人:原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
具备条件:
1、属本海事机构登记管辖。
2、船舶没有扣押,没有未决纠纷。
3、抵押人同意注销。
4、船舶共有人同意注销。
提交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说明所有权注销原因的书面材料。
3、船舶所有人身份证明。
4、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国籍证书。
6、抵押人同意船舶转让文书。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发给相应的证书;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