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谢依然 通讯员梁骏栋 陈亮报道)今年,阿克苏地区有8.6万人次享受农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资金达3060万元。
9月8日,记者从地区教育局了解到,这3060万元资金中,中央专项资金153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071万元,县(市)配套资金459万元。每学年按照小学阶段500元/生、初中阶段750元/生的标准给予补助。春季学期,地区共资助贫困寄宿生4.3万人(小学0.6万人,初中3.7万人);秋季学期补助资金目前正在下拨,将有4.3万名贫困寄宿生获得补助,全年受益贫困寄宿生可达8.6万人次。
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07年底,国家和自治区调整和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从2007年秋季开学,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单价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
同时,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初中办学条件,国家还实施了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阿克苏市、温宿、乌什、柯坪被自治区列为2007—2010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县(市),涉及18所项目学校。
地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这些政策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力地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和提高。